條款及細則

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20日

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閣下透過本網站或向域普假期(Vacation Planner Travel,香港持牌旅行代理商,牌照號碼 240727,下稱「本公司」)作出的所有查詢、報價及預訂。閣下提交訂單或接受報價,即表示同意本條款。

一、本公司的角色

本公司以旅行代理商身分,代表閣下向航空公司、酒店、郵輪公司、保險公司及其他旅遊服務供應商(下稱「供應商」)安排旅遊服務。有關服務由供應商提供,並受供應商本身的條款、票價規則及取消政策約束。

二、報價及價格

  • 網站所示價格及報價以港幣計算,除另有註明外,已包括所列明的稅項及附加費。
  • 機票及酒店價格隨時變動。在本公司收到全數款項並確認預訂前,價格、機位及房間均未獲保留。如價格於確認前有變,本公司會通知閣下,閣下可選擇接受新價格或取消,而不須支付任何費用。
  • 報價只在報價所列明的付款限期前有效。

三、付款

  • 本公司接受轉數快(FPS)及銀行轉帳。請於訂單頁上載付款證明。
  • 未於限期內付款的訂單可能會被自動取消。
  • 預訂只在本公司核實款項並以電郵發出預訂確認後方告成立。

四、旅客資料

  • 閣下須確保所提供的旅客姓名、出生日期及其他資料準確,並與旅客的護照完全相同。
  • 因資料不正確而引致的更改費用、損失或未能登機,概由閣下負責。

五、旅遊證件、簽證及健康要求

旅客須自行確保持有有效護照(一般須於回程日期後最少六個月內有效)、所需簽證及入境許可,並符合目的地、過境地點及航空公司的健康及入境要求。本公司可提供一般資訊,但不會就旅客被拒登機或入境承擔責任。

六、更改、取消及退款

  • 預訂確認後的更改或取消須按供應商的規則辦理,並可能涉及供應商收費及本公司的手續費。有關費用會在辦理前通知閣下。
  • 部分機票及優惠產品不設退款或更改。
  • 退款金額以供應商實際退回本公司的款項為準,並會在收到供應商退款後退回閣下,扣除適用的費用。

七、供應商的更改及不可抗力

如供應商更改或取消服務(例如航班時間更改或取消),本公司會盡力協助閣下安排更改或申請退款,但對供應商的決定及因天災、惡劣天氣、疫症、戰爭、罷工、政府行動等不可抗力事件引致的損失概不負責。

八、旅遊保險

本公司強烈建議所有旅客購買合適的旅遊保險,以保障行程取消、醫療、行李及個人意外等風險。

九、責任限制

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,本公司對閣下的責任以閣下就有關預訂支付予本公司的服務費為限,並不就任何間接或相應損失負責。本條款並不影響閣下根據香港法律享有的權利。

十、旅遊業賠償基金

本公司為持牌旅行代理商。有關旅遊業賠償基金的保障範圍及條件,以旅遊業監管局公布的資料為準,詳情請瀏覽旅遊業監管局網站。

十一、投訴

如有任何意見或投訴,請電郵 enquiry@vpt-travel.com 或致電 3563 6723,本公司會盡快回覆。閣下亦可向旅遊業監管局查詢。

十二、私隱

本公司按私隱政策處理閣下的個人資料。

十三、適用法律及語言

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。本公司可不時修訂本條款,修訂版本在本頁公布後生效,並適用於其後作出的預訂。如本條款的中文及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,概以中文版本為準。